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 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 9 月 28 日,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 森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025 年 11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徐 金根、向雪梅(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瞿李平(时任董事)出具《关于对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金根、向雪梅、瞿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99 号),因公司 2018-2024 年未及时审议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2 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江苏证监局对科森科技、徐金根、向雪梅、瞿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 13.2.3 条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金根,时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向雪梅,时任董事瞿李平,时任副总经理、董事李进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已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二)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及通报批评中指出的问题,已认真汲取教训,组织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