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8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下午 6:00 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在上 海行政总部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陈良华先生、陈有安先生、陈柳先生、盛宇华先生、汪玉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 解除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8 日,产业投资人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物 产”)、南宁漓源粮油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漓源”)与公司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由于政策调整,建发物产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事项未获得建发物产国资管理部门核准。9 月 18 日公司收到建发物产告知函,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相关约定,建发物产行使单方解除权正式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已支付的保证金和投资款应予以退还。同日公司收到南宁漓源磋商函,鉴于建发物产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南宁漓源的重整投资协议继续履行已不具备现实基础,主张解除重整投资协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建发物产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建发物产告知函已经解除,考虑到后续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开展及预重整、重整工作推进的实 际情况等,公司董事会同意解除与南宁漓源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产业投资人解除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解除协议、办理保证金退还及信息披露等。 二、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与 财务投资人协商处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等,为妥善、有效处理与财务投资人之间的后续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财务投资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办理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保证金退还及后续信息披露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