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4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1号指引》)第2.1.5条,本次股东会存在对同一事项提出不同提案的情形,提案1.00与提案3.00互斥,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提案1.00与提案3.00同时投同意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对提案1.00与提案3.00同时投同意票的,对提案1.00与提案3.00的投票均不视为有效投票。 2、公司股东蒋小荣、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签署《承诺函》,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公司的任何表决权;同日,股东田一乐、田甜亦签署《承诺函》,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公司的任何表决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截至本次股东会通知日,田一乐、田甜均未满十八周岁。根据《自律监管1号指引》第2.1.16条及第6.4.1条,上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放弃表决,同时不得委托第三方或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3、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案号为(2026)粤0703民初20816号的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11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田野阳光提交的《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田野阳光提请将《关于不予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临时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田野阳光持有公司15,909,957股股份,持股比例4.88%,提案人具备合法的提案主体资格,临时提案提交程序合规,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不存在《自律监管1号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3)。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并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存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放弃表决或者不行使表决权,同时不得委托第三方或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提案1.00与提案3.00互斥,不得对提案1.00与提案3.00同时投同意票 《关于补选罗明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不予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临时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提案1.00、2.00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3.00由股东田野阳光以临时提案形式提交,已经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审查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3)。 3、特别说明 (1)提案1.00仅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2)本次股东会存在对同一事项提出不同提案的情形,提案1.00与提案3.00互斥,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提案1.00与提案3.00同时投同意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对提案1.00与提案3.00同时投同意票的,对提案1.00与提案3.00的投票均不视为有效投票。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1日9:00-11:30及13:30-16:00。 (2)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登记时间:须于2026年11月11日当天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证明持股情况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上述登记材料须加盖法人股东公司公章。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证明持股情况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证明持股情况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上述登记材料须自然人股东签字。 (2)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①采用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送达至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