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6-084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库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26)辽 0124 破申 6号),裁定受理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科达洁能”)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概述 (一)破产申请简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主要从事清洁燃煤 气化业务,向沈阳法库陶瓷工业园供应清洁煤气。因所在地下游陶瓷企业面临市场景气度下滑、利润空间被压缩等经营压力,客户由传统煤气切换至价格相对略高的洁净煤气的意愿不强,加之法库陶瓷工业园环保政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导致沈阳科达洁能产能利用率长期偏低、经营持续亏损,其自 2018 年起停止生产经营。 因沈阳科达洁能的经营期限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届满,其通过股东会决议 解散并成立清算组。2026 年 8 月 12 日,清算组以资产不足清偿债务为由,向法 库法院申请对沈阳科达洁能进行破产清算。经法院审查,法院认为清算组在清理沈阳科达洁能财产时发现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符合 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受理。2026 年 11 月 3 日,法库法院裁定受理清算组对沈阳 科达洁能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破产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24550792268N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马良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燃气、蒸汽、蒸气生产与销售;墙体材料、陶瓷制品生产与销售 主要股东 安徽科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3%,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持股 7% 项目 2026 年 9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4,454.44 4,454.50 负债总额(万元) 26,778.55 26,487.61 净资产(万元) -22,324.10 -22,033.11 营业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290.99 -248.80 二、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影响 沈阳科达洁能自 2018 年起已停止生产经营,公司前期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其相关资产及债权计提减值准备,本次破产清算有助于妥善化解其存量债务;同时,公司可进一步清理低效资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沈阳科达洁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若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沈阳科达洁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子公司已停产多年,本次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整体业务发展,鉴于沈阳科达洁能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净利润占公司整体比重较小,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分配及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法库法院已正式受理沈阳科达洁能的破产清算申请,最终能否裁定宣告沈阳科达洁能破产,以及相关裁定出具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