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83 公司简称:捷昌驱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十一月 目录 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二、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4 三、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6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下午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胡仁昌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开始; (三)宣布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宣读并审议会议有关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六)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七)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6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7:00 之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递出席回复并办理会议出席登记。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6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3:30 之前到达浙江省 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进行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现场表决。 四、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和委托人)在会议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六、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七、股东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在每一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结束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 八、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二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 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的 3 名 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共计 为 25,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已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完成 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基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8,576.0955 万股变更为38,573.5955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38,576.0955 万元变更为 38,573.5955万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576.0955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573.5955 万元。 万元。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8,576.0955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8,573.5955 第 二 十 万股,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 一条 38,576.0955 万股,无其他类别股。每 38,573.5955 万股,无其他类别股。每 股面值 1 元。 股面值 1 元。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第 二 十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七条 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 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 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司股份的,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 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所收购的 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给职工。 股东提出查阅、复制前条所述材料 股东提出查阅、复制前条所述材料 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 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股份的类别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 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向公 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 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 供。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以及保密 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 东有权查阅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身份、查阅目的等情况后依法依规予 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提出查阅 以提供。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