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春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汇创达”)拟以现金形式,通过直接收购及间接收购相结合方式收购东莞市春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春草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并购”)。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6,000.00万元(为含税价格,大写:人民币玖亿陆仟万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市春草林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春洪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春草科技均将成为公司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经收益法评估,本次交易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96,200.00 万元,比审计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 75,984.83 万元,增值率 375.88%;比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 75,985.16万元,增值率 375.89%。评估增值幅度较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承诺春草科技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连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即 2026 年度、2027 年度及 2028 年度)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10,000 万元和 12,000 万元(含本数),或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含本 数)。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目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足额兑现。 5、本次交易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涉及的并购贷款前两年为只付息阶段,自第 3 年起按约定分期偿还本金,计息基数逐年下降,利息支出逐年减少,若目标公司业绩承诺得以实现,本次交易产生的预期利润预计可以覆盖利息成本,该等利息支出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目标公司盈利不及预期,则存在利息成本无法被足额覆盖的风险。 6、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一定整合风险,公司将依托现有业务协同优势,有序推进业务、团队及管理整合,力争充分释放协同价值。 7、本次交易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预计将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若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关于东莞市春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为延伸产业布局,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拟以现金形式,通过直接收购及间接收购相 结合方式收购春草科技 100%股权。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深圳市鸿壹贸易有 限公司、深圳市春草林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东莞市春洪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以下合称“转让方”)、春草科技及其股东深圳市春草林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春洪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东莞市春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框架协议》。 根据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并购最终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协商确定。 (二)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现金收购东莞市春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通过直接收购及间接收购相结合方式收购春草科技 100%股权。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各方协商一 致同意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96,000 万元(为含税价格,大写:人民币玖亿陆仟万元整)。具体对价支付情况见本公告“五、《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 明电子”)与深圳市鸿壹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春草林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东莞市春洪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以下合称“转让方”)、春草科技及其股东深圳市春草林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春洪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东莞市春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合伙份额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日,公司、聚明电子与转让方签署了《关于东莞市春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方案为:(1)直接收购:公司直接受让深圳市鸿壹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春草科技 20%股权;(2)间接收购:公司受让深圳市春草林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深圳市春草林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春草科技 40.80%股权;公司及/或指定子公司受让东莞市春洪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持有的东莞市春洪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春草科技 39.20%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深圳市春草林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春洪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春草科技均将成为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春草科技 2025 年财务数据① 39,287.07 21,833.54 19,517.29 深圳市春草林科技有限公司 2025 8,960.18 8,919.03 - 年财务数据② 东莞市春洪科技服务合伙企业 8,746.79 8,437.27 - (有限合伙)2025 年财务数据③ ①+②+③=合计数④ 56,994.04 39,189.84 19,517.29 本次交易金额 96,000.00 96,000.00 - ④与本次交易金额两者孰高 96,000.00 96,000.00 19,517.29 上市公司 2025 年财务数据 330,553.17 197,778.96 148,762.71 占比 29.04% 48.54% 13.12%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四)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春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现金收购东莞市春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交易前,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股权 交易金额约 26,47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购买资产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目标公司直接及间接股东,合计 11 名。具体信息如下: 1、深圳市鸿壹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壹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鸿壹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LEAY3M 法定代表人 凌慧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丽景城 6 栋 23A05 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