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7,390份。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