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62,981 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19.28 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21.29 元/股。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93,874,41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20,000 股后的股本数193,354,41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完成授 予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的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0.40 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9.68-0.40=19.28 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21.69-0.40=21.29 元/股。 三、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 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度同比 增长 16.04%,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但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81.39%,其余 54,956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7,788 股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因 1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N”,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0%,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37 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注:上述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存在因四舍五入或少量零碎股等影响,最终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数量为准。 (二) 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即事业合伙人的回购价格为19.28 元/股,企业合伙人的回购价格为 21.29 元/股。 (三) 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 1,297,877.62 元,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承担部分激励对象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四、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含 A 股及 H 股)相应由 218,578,633 股减少为 218,515,652 股,公司 A 股总股本将由 193,776,433 股变更 为 193,713,452 股,H 股数量不变为 24,802,200 股,A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078,754 -62,981 186,015,7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97,679 0 7,697,679 总计 193,776,433 -62,981 193,713,452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回购注销的具体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