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拟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依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3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同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不满足归属条件的 20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综上,本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 38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因考核条件未达标及激励对象离职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该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