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6-041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朱明虬先生所持本公司 股份 30,241,763.00 股被法院延长司法冻结期限,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的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冻 本次冻 本次冻 司法冻结 股东 股股东或 结股份 结数量 结数量 司法冻 原司法 到期日 司法冻 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结起始 冻结到 (延期 结执行 原因 东及其一 (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期日 后) 人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杭州市 延长 朱明 否 30,241 100.00 5.56% 2023-9- 2026-9- 2029-8-1 拱墅区 冻结 虬 ,763 % 4 3 7 人民法 期限 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朱明虬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份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朱明虬 30,241,763 5.56% 30,241,763 100.00% 5.56% 合计 30,241,763 5.56% 30,241,763 100.00% 5.56%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朱明虬先生所持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