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宣 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本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本 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3.5 万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归 属条件之外,本次可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的 10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