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卫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卫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孙卫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孙卫国先生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9 年 8 月 2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孙卫国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因此孙卫国先生的辞职生效日为公司股东会完成新独立董事补选之日。在公司补选出新独立董事之前,孙卫国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卫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孙卫国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其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公司董事会对孙卫国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卢孔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并获得通过,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卢孔燎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组成和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拟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拟进行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调整前 调整后 孙杰风(召集人)、姚春 孙杰风(召集人)、姚 战略委员会 海、孙卫国 春海、卢孔燎 提名委员会 褚国弟(召集人)、孙卫 褚国弟(召集人)、卢 国、姚金海 孔燎、姚金海 孙卫国(召集人)、朱志 卢孔燎(召集人)、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康、顾建汝 志康、顾建汝 顾建汝(召集人)、孙杰 顾建汝(召集人)、孙 审计委员会 风、褚国弟 杰风、褚国弟 以上调整以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卢孔燎先生为公司新独立董事为前提,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同步生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在上述调整事项正式生效之前,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原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卢孔燎先生:男,196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专业,高级工程师。1987年8月至1990年8月,任温州平阳化工厂技术员;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于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学习;1993年8月至2000年8月,任浙江省化工研究院科研员;2000年9月至2025年4月,任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17年7月至2023年8月,任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孔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