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 2026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 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 3-1 号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1)人 1.01 选举卢孔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均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独立董事 1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 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 年 11 月 12 日 16:00 送达),本公司不接受 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3、会务联系: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 3-1 号 联系人:张宇敏 电话:0573-87771166 传真:0573-87771222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3”,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