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9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14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5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8 人。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47,298.02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192.6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294.77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 10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审计收费 843.0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度年末数为4,718.0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春平,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燕,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海英,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海英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 日期 情况 1 朱海英 2026 年 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 因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 1 月 30 日 管理委员会深 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项 圳监管局 目相关问题被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 因素定价收费;2026 年度预计审计费用为 73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 较上期审计费用略有增加,原因系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该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