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80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 290,000 股,涉及激励对象 14 名, 授予价格为 12.84 元/股(调整后)。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已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 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 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由 13.29 元/股调整为 13.21 元/股。 2.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6,000 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由 13.21 元/股调整为 13.13 元/股。 4.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不能完全归属,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2,000 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由 13.13 元/股调整为 12.84 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本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 2026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归属期起始日(2026 年 10 月 29 日)起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分批办理本次归属相关事宜。 2.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 归属条件 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 司未 发 生前 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形,满足归属条件。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