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81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 年 9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 日,公司已将《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10 月 8日,公司披露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而不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 万股保持不变,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55 人调整为 153 人。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保持一致。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