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钨业”或“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权属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9,579,32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27,249,980.80 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8,613.82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6,201,366.98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8 号)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权属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1000 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部分实施地点、建设期等进行变更,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58,000 万元用于实施“扩产硬面材料产线建设项目”、“年产 2 亿片数控刀片基体厂房并新增年产 5500 万片数控刀片基体产能建设项目” 和“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等新项目。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变更前 项目变更后 累计已投入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拟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金 资金额 投入金额 资金额 投入金额 额 1 硬质合金切削 105,030.31 100,000.00 105,030.31 100,000.00 50,489.17 工具扩产项目 1,000 亿米光伏 2 用钨丝产线建 123,554.87 105,000.00 61,171.05 47,000.00 31,423.52 设项目 博白县油麻坡 3 钨钼矿建设项 86,258.40 75,000.00 86,258.40 75,000.00 27,954.99 目 4 扩产硬面材料 - - 16,284.50 11,130.00 1,613.58 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 2 亿片数 控刀片基体厂 5 房并新增年产 - - 25,767.02 23,870.00 2,337.76 5500 万片数控 刀片基体产能 建设项目 金属切削方案 6 工程中心建设 - - 38,786.00 23,000.00 0 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72,725.00 71,620.14 72,725.00 71,620.14 71,620.14 合计 387,568.58 351,620.14 406,022.28 351,620.14 185,439.16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及权属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权属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权属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开立现金管理专户,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权属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及权属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及权属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 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