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13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厦门众镧高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镧高科”)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与众镧高科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拟与众镧高科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与众镧高科(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如有)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众镧高科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前述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计委员会表决情况 前述议案均已通过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签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副总裁方奇先生担任众镧高科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众镧高科为公司的关联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厦门众镧高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KJ47JM2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霄霆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6 年 7 月 20 日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金辉西路 8-3 号 302 室 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厦门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0%、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7%、厦门柏稀科荣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动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 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节能管理服务;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4,625.66 万元,负债 总额 0.33 万元,净资产 24,625.33 万元;2026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 利润-115.67 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众镧高科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适用于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与众镧高科间(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如有)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2. 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与众镧高科之间相互发生的以下交易: (1)采购和销售,主要包括相关原材料、产成品等; (2)提供和接受服务,主要包括培训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支持、委托研发、分析测试、设备维修、加工等综合服务事项; (3)租赁及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 协议总量的确定:公司每年会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提交乙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根据交易金额大小而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披露(包括按照相关规则分项或汇总披露、临时或定期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经批准的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将超出部分按金额重新按照公司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4. 定价原则: (1)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收费标准的,适用同类业务、同等区域的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 (3)没有上述二项标准时,可根据交易的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以参考上一会计年度该等交易的实际收费标准为基准确定。 5. 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 3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届满之日有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众镧高科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本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专项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会议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众镧高科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会议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