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保华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翁震宇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提高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相关法规规则,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华海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其他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海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本次权益变动需由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后另行公告。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资金来源......10 第六节 后续计划......11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4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17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18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海药业/ 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保华 一致行动人 指 翁震宇 陈保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华海转债”共计 2,813.00 万 元全部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转股价格为 16.5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元/股,共计转股 1,704,847 股,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373,978,225 股变 更为 375,683,072 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24.97%变更为 25.0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姓名 陈保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2601************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2、最近 5 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保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姓名 翁震宇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2601************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2、最近 5 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翁震宇先生曾在公司任职,现已退休。 翁震宇先生系陈保华先生配偶之兄弟。 三、最近 5 年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 5 年未受过与证券市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姓名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华海药业 24.71% 医药制造 陈保华 【注】 临海市双华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90% 投资与资产管理 注: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的直接持股比例,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25.0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保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翁震宇先生均为自然人,不存在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保华先生实施可转债转股进而增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所致。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为自然人,其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无需履行相关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保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华海转债”共计 2,813.00 万元全部转 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转股价格为 16.50 元/股,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