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长联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1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2元。本次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人 民币340,243,200.00 元, 扣除各项 发行 费用 合计人民 币 63,031,334.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211,865.3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于2024年9月25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4GZAA3B0268)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的相关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万元) 1 年产 2.77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 20,825.52 20,535.88 目注 1 2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 2 7,185.31 7,185.31 合计 28,010.82 27,721.19 注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长联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联”)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州惠联”),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惠州惠联变更为惠州长联,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已延期至 2027 年 7 月。 注 2: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予以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63.1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并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相关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10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倩 唐少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