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星华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9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6.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633.6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7日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单位及文号 环评单位及文号 (万元) 年产反光材料 年产反光材料2,400 2,400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反光服 23,691.45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 反光服饰300万 饰300万件生产基地 目备案2017-330110- 杭分局环评批复 件及生产研发中 建设项目 26-03-020390-000 [2020]46号 心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68.47 合计 32,259.92 -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92,1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56.3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3,633.63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未使用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151.06万元。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超募资金 (万元) (万元) 1 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 33,017.69 15,000 2 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 22,001.15 10,000 3 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30,333.30 15,000 合计 85,352.14 40,000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述项目为15,324.21万元。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2022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并在上述超募项目终止后,将其剩余超募资金中的1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15,3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已经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和“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资金全部划转至一般户后,将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剩余54,506,314.10元(含利息)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6-01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22,922.94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 截至2026年10月22日,公司使用剩余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已全部赎回。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