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6-020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 年前三季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5,755,724.46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为 529,999,201.49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532,031,707.68 元。根据利润 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29,999,201.49 元。 3.公司拟定的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9 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99,098,17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73,846.93 元(含税)。 4.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调整分配比例”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