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 年 5 月 4 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89,813,48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2,271,759,206 股)的 3.95%,使用 资金总额 999,999,606.71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 年 9 月 25 日和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的 89,813,484 股股份用途变更为 10,000,000 股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剩余 79,813,484 股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的 10,000,000 股的注销手续。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790,000 股通过非交 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026 年 9 月 24 日和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中尚未使用的 70,023,484 股 A 股 股份,变更用途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 和 2026 年 10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 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和《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2、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4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7:30)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60-2813 8632 5、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