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58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58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8.06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8%;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9.03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9.58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58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8.06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8%;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9.03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9%,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58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8.06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38%;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9.03万股,约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前 股份性质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34,240,772 3.86% 35,931,072 4.05% 37,621,372 4.24% 股份 无限售条件 853,347,552 96.14% 851,657,252 95.95% 849,966,952 95.76% 股份 股份总数 887,588,324 100.00% 887,588,324 100.00% 887,588,32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一)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785,427.98万元、流动资产377,500.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7,896.25万元、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79,402.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以上指标的1.27%、2.65%、1.97%、12.59%,占比较低。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公司股票;又于2026年7月3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说明控股股东未实际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