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7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将所持公司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盛妍投资、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拟转让行为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分别为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投资”)和肖铿先生。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盛妍投资拟向一致行动人转让本公司股份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概述 盛妍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7 年 2 月 11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肖铿先生转让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950,460 股,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肖铿先生持有盛妍投资 90%股权,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 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二、本次内部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计划的具体安排 1、转让原因:资产规划需要。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拟转让价格:按照转让实施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来源:盛妍投资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5、拟转让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7 年 2 月 11 日)。 6、拟转让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950,460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1)自可立克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截至本公告披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可立克股份,也不由可立克回购 露日,该项承诺 该部分股份。 已履行完毕。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的价格 不低于可立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盛妍投资 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 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露日,该项承诺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 已履行完毕。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可立克 股份的 20%,同时应低于可立克股份总股本的 5%;拟减持可 立克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可立克并予以公告,并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满 36 个月后,本人在担任发 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 截至本公告披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露日,承诺人未 实际控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 有违反承诺的 人肖铿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 情况;该承诺事 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 项正在履行中。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转让事项与其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本次转让方盛妍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本次内部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盛妍投资 148,188,900 29.93 143,238,440 28.93 肖铿 0 0.00 4,950,460 1.00 可立克科技有 136,568,295 27.59 136,568,295 27.59 限公司 顾洁 0 0.00 0 0.00 肖瑾 0 0.00 0 0.0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肖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资产规划需要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次转让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