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3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3,20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7.577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 年 10 月 26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4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1.88 元,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40,000,000 股增加至 53,3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377,157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5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1,962,84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43%。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股 份数量为 672,511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该批次限售股解除 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涉及股份数量为 12,044,646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8%。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涉及 股份数量为 3,12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5%。该批次限售股 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53,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18,669,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合计转增 16,002,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9,342,000 股。上 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53,340,000 股 增加至 69,342,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办理 44.3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归属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归属日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由 69,342,000 股增加至 69,785,56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9,785,56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5,732,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053,2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8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原限售期 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2023 年 4 月 25 日)起 36 个月,因公 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的期末(2023 年 10 月 25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触发本 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故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 33,202,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47.58%,该部分股份将于 2026 年 10 月 26日(星期一)解除限售。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3 户,分别为钱曙光、汪炉生、朱文兵。前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类 承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型 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承诺正常履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中,承诺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 方严格履行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 该承诺,未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出现违反承 控股股 钱曙 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 诺的情形。 东、实 光、 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 因公司上市 际控制 汪炉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后 6 个月期 人的股 生、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 末收盘价低 份限售 朱文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于发行价, 承诺 兵 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钱曙光、汪 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 炉生、朱文 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 兵所持股份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 锁定期限已 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 按照其承诺 份;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延 长 6 个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月 , 至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2026 年 10 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月 26 日。 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锁定期届满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后,在就任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 董事、高级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管理人员时 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确定的任期 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 内和任期届 至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满后六个月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内 , 钱 曙 份;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光 、 汪 炉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生、朱文兵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将严格遵守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