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1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其余 20%不得解除限售,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3,600 股 3,600 股 2026 年 10 月 23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中 银(东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回购 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目前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间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鉴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其余 20%不得解除限售,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5.22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涉及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6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 218,31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能解除限售的 3,6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 手续,预计相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完成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21,910 -3,600 218,31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2,336,386 0 82,336,386 股份合计 82,558,296 -3,600 82,554,696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中银(东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回购对象和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