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26年10月16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1,280万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发行股份,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1,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66%。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1,2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3%;预留授予的权益数 量为 3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1 日、2026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南京 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2026 年《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授予日 2026/8/26 授予数量 1,280万股 授予人数 63人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6.00元/股 股票来源 ?发行股份 □回购股份 □其他 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8 月 26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0 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 2026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一致,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登记情况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总股本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杨勇 董事、总经理 20.00 1.25% 0.10% 陆玉敏 董事、财务负责人 13.00 0.81% 0.06% 陈玲宏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15.00 0.94% 0.07% 黄明辉 副总经理 15.00 0.94% 0.07% 薛梅芳(注1) 董事会秘书 10.00 0.63% 0.05% 小计 73.00 4.56% 0.35% 其他激励对象 1,207.00 75.44% 5.78% 总计 1,280.00 80.00% 6.13% 注:1、薛梅芳女士在授予日系公司总裁助理,已于2026年9月8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为董事会秘书。原董事会秘书陈革先生已届满离任,其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放在其他激励对象中予以列示。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2、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售期 2026 年 1、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50 亿元 2、2026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 第二个解除限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售期 2027 年 1、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00 亿元 2、2027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售期 2028 年 1、2028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 亿元 2、2028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扣非归母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 为计算依据。(下同)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