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87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并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有关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陆怡皓先生、龙绍飞先生、赵怀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付国先生、邓建华女士、黄华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其中,邓建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付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邓建华女士、黄华文先生已承诺将尽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戴静女士将达到法定任期上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或其他任何职务。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戴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戴静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及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戴静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新乔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处副处长、成品分厂副厂长、董事长,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品分厂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新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8,606 股。谭新乔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干江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物流师、工程师。曾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品分厂副厂长、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公司董事,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昆仑本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干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现任职务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与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按同一控制合并后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刘干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陆怡皓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讲师、校团委副书记、昂立集团副总经理,上海远东航空技术进口公司贸易部经理(期间任驻美国加拿大贸易代表),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上海惠天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创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成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Chengwei HK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董事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怡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龙绍飞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曾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品分厂副厂长、厂长、生产部部长、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湘潭顺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湖南液态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昆仑本征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湘潭产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绍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现任职务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龙绍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怀球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副厂长、分厂厂长、董事会工作部对外投资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对外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总经理,湘潭裕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怀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7,259 股,通过湖南裕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湘潭裕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赵怀球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