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6-13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名称 复星健康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15,000 万元 截至2026年10月16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 折合人民币 192,936 万元 被担保方 1 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名称 复星雅立峰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30,000 万元 截至2026年10月16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 人民币 83,000 万元 被担保方 2 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名称 健嘉东麟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1,100 万元 截至2026年10月16日, 被担保方 3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 人民币 2,200 万元 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名称 蚌埠健嘉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1,100 万元 截至2026年10月16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 人民币 2,635 万元 被担保方 4 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名称 武汉健嘉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616.3722 万元 截至2026年10月16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 人民币 5,050 万元 被担保方 5 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名称 成都健嘉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513.6426 万元 截至2026年10月16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 人民币 2,264 万元 被担保方 6 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名称 北京健嘉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1,027.2870 万元 截至2026年10月16日,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 人民币 5,461 万元 被担保方 7 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 人民币 0 元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包括本次担保 折合人民币 1,831,534 万元1 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 对外担保金额占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7.58% 本集团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中,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 1 其中外币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6 年 10 月 16 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与光大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 议》,由复星健康向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于该协议签订前因融资已对光大银行形成且尚未清偿的债务余额纳入并占用该额度),授信期 限自 202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9 日。同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 《保证合同一》,约定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该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包括:(1)由复星健康之其他方股东盘李琦、恒生实业、林俊杰分别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健康股权,(2)由复星健康之间接股东宁波砺星、宁波砺坤2分别质押各自持有的宁波砺定3的合伙份额,及(3)由复星健康质押其他应收款。 2、2026 年 10 月 15 日,控股子公司复星雅立峰与大连银行签订《固定资产 借款合同》,由复星雅立峰向大连银行申请期限 96 个月、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贷款。同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系借款方复星雅立峰之直接控股股东)与大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二》,约定由复星安特金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复星雅立峰与大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复星雅立峰将以其在建工程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3、2026 年 10 月 15 日,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三》,约定由 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健嘉东麟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7 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 均为员工参与激励计划的间接持股平台。 3 系复星健康股权激励计划的持股平台。 对健嘉东麟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2026 年 10 月 15 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与徽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四》, 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蚌埠健嘉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5 日期间(包含首尾两日)与徽商银行所签订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蚌埠健嘉的另一方股东安徽浅草湾将质押其所持有的蚌埠健嘉 40%的股权、按对蚌埠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5、2026 年 10 月 15 日,控股子公司武汉健嘉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 同》,武汉健嘉拟以部分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