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6-03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逢良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1,055,886 股进行质 押,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占其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72.47%,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7%,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于逢良先生函告,获悉其所直接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吉林珲春农 是,实际控制人之一、 2,810,863 13.35 1.45 2026.04.24 2026.10.14 村商业银行 于逢良 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 股份有限公 总经理 2,712,795 12.88 1.40 2026.04.24 2026.10.14 司长春市朝 阳支行 合计 5,523,658 26.23 2.85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直接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所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用途 一致行动人 (%) 是,实际控 吉林珲春农 制人之一、 3,273,138 15.54 1.69 否 否 2026.10.14 2028.10.11 村商业银行 融资 于逢良 第一大股 股份有限公 类质 东、董事长 2,250,520 10.69 1.16 否 否 2026.10.14 2028.10.11 司长春市朝 押 兼总经理 阳支行 合计 5,523,658 26.23 2.85 以上所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3.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已质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数量 (%) (%) (股)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 (股) (%) 于逢良 21,055,886 10.87 21,055,886 21,055,886 100.00 10.87 15,791,914 75.00 0 0.00 博维实业 20,937,500 10.81 17,000,000 17,000,000 81.19 8.78 0 0.00 0 0.00 吉林数字 8,000,000 4.1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49,993,386 25.82 38,055,886 38,055,886 76.12 19.65 15,791,914 41.50 0 0.00 注:“博维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海涛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东吉林省博维实业有 限公司,“吉林数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逢良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东吉林省数字证书认 证有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1.于逢良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并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实际控制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数量 17,000,000 股,占其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1%,对应融资金额为 2.29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数量 17,0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34.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1%,对应融资金额为 2.29 亿元。对于 上述款项,实际控制人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 资金以及法人股东的营业收入等。 3.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4.实际控制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 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股东会及董事会运作、日 常管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所质押的股份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 强制平仓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