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82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42207 元(含税) 2.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6/10/21 —— 2026/10/22 2026/10/22 3.差异化分红:是 4.除权(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24211 元/股 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6 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2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的议 案》,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6 年 8 月 25 日的总股本 2,040,575,29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57,640,55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982,934,7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4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 107,078,476.39 元(含税), 占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63,298,435.26 元的10.07%。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股权登记日前,如因增发新股、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回购等原因导致分配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026 年 8 月 27 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行权使得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对本次分配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以最新总股本 2,042,659,6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67,797,850 股后得到的 1,974,861,840 股作为分配 股本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从每 10 股派发 0.54 元(含税),变动至每 10 股派 发 0.542207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6 位小数,最后 1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日的 A 股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应使用总股本进行折算(包含回购股份)每股现金红利: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7,078,476.39 ÷2,042,659,690=0.0524211元/股 (保留小数点后7位,最后1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公司 A 股除权(息)参考价格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24211 元/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5.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已暂停回购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暂停自主行权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柳工转 2”已暂停转股。 6.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6/10/21 —— 2026/10/22 2026/10/22 四、分派实施办法 1.分派方式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0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2 08*****094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3 08*****588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2.扣税说明: (1)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合格投资者(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按 10%税率计征现金红利税。扣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 0.487986 元。 (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8441 元,实际税负 20%;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4221 元,实际税负 10%;持股超过 1 年的, 无需补缴税款。】 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股份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柳工转 2”的转股价格从 6.98 元/股调整至 6.93 元/ 股,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从 12.72 元/股调整至 12.67 元/股,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柳工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83)和《柳工关于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84)。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股权登记日前将暂停自主行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对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予以披露。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太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邓旋 咨询电话:0772-388650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