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6-047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51,051,70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1,051,7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32.38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2.38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黄军辉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齐敏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50,446,173 99.5991 511,654 0.3387 93,878 0.062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 序号 权的比例 当选 (%) 2.01 选举张送根为公司第七届 149,191,312 98.7683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徐进为公司第七届董 149,273,505 98.8227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马敏为公司第七届董 149,157,901 98.7462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朱德权为公司第七届 149,179,304 98.7604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刘铁昌为公司第七届 149,179,302 98.7604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李东方为公司第七届 149,179,304 98.7604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 序号 权的比例 当选 (%) 3.01 选举李志勇为公司第七届 149,192,908 98.7694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徐扬为公司第七届董 149,226,699 98.7918 是 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张瑞君为公司第七届 149,179,296 98.7604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当选 比例(%) 1.01 选举张送根为公司第七届 39,252,352 95.4748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徐进为公司第七届董 39,334,545 95.6748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马敏为公司第七届董 39,218,941 95.3936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朱德权为公司第七届 39,240,344 95.445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刘铁昌为公司第七届 39,240,342 95.445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李东方为公司第七届 39,240,344 95.445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李志勇为公司第七 39,253,948 95.4787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徐扬为公司第七届 39,287,739 95.5609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瑞君为公司第七 39,240,336 95.4456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 1 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鼎城、傅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