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62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安排,向保交楼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本次重庆金科为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逸源博”)提供不超过1,000 万元专项借款。截至目前,金科股份已累计审批 20,138.65 万元(未超 2.40亿元额度),重庆金科已累计审批 11,670 万元(未超 3.67 亿元额度)。 2.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非并表的信托包公司,项目资信情况欠佳,存在借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经营方案中对重整投资人投入金额及用途的安排,重整投资人投入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的不超过 2.40 亿元、3.67 亿元资金将作为公司保留及信托包公司的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在重整投资款支付达18 亿元(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 60 日内)后,由金科股份、重庆金科为届时仍有 保交楼、保交房资源缺口的公司原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支持保交楼、保交房任务的完成。使用时,由相应公司申请,并提交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董事会审核批准。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1,000 万元,借款对象为信托包公司,资助对象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长庆未央湖花园小区东 7 号楼二单元 102 室 法定代表人:李利霖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 0.70%股权,中信信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 69.30%股权,西安浩宇泰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30%股权。 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0,083.13 万元,负债总额为 53,750.41 万元,资产净额为-3,667.28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5,890.40 万元,利润总 截至2026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471.40万元,负债总额为53,898.38 万元,资产净额为-4,426.98 万元,2026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19.45 万元,利 润总额-759.69 万元,净利润-759.69 万元。 该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该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庆金科与金逸源博的协商结果,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的方式:提供专项借款 2、期限:无固定期限 3、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4、利息:无 5、资金用途:用于西安市未央区草二村城中村改造、保回迁项目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本笔财务资助的本笔财务资助对象偿债能力欠佳,还款来源为对应房地产项目物业销售回款,如项目销售回款不佳,则上述借款存在无法全额回收借款的风险。 风险防控措施:一是资金管控方面,本次借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由属地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与出借方三方共同管理,依据项目进度分批审核支付,项目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施工进度;二是抵押担保方面,金逸源 博以其项目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与出借方签署资产抵押协议;三是资产处置方面,借款到期后未能足额还本付息的,出借方有权依照协议约定处置抵押房产;四是还款保障方面,抵押资产以全款成交为主,去化现金流相对稳定,可变现用于覆盖本次借款本息,还款来源具备相应保障。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资金系执行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一项措施,是确保重整成功后存在交付风险的项目得到增量资金支持的重要举措。突出了公司坚持“保交房、稳民生”的经营任务。资助对象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资助对象已制定还款计划,如专项借款仍无法收回,根据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约定,该损失由重庆金科承担。由于前述专项借款来源为重整投资人投入到公司及重庆金科的资金,该笔资金明确约定为支持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重整计划》已经重庆金科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法院裁定批准,因此,本次重庆金科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70亿元,资助对象主要为公司原参股公司、合作方以及保交楼信托包公司。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相关款项回收不及预期。前述财务资助余额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后,相关财务资助账面余额为 15.09亿元,减值后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30%。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原部分控股子公司相关股权随信托包资产完成置入后,公司不再对其实施控制。该类主体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双方存在日 常经营业务及资金往来。按照公允价值对相关债权重新计量后,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对该部分主体享有债权余额31.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8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财务资助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