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9 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 的担保余额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金额 (不含本次担 度内 担保 保金额)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000 万元 67,320.95 万元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400,000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240.75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即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总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2026 年 9 月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1、2026 年 9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盛剑”)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最高额担保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项下)》(合同编号:Ec535002609140259188)。为确保南京银行上海分行与公司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适用于最高额担保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项下)》(合同编号:A1935002609140150688)及上述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申请书等)的履行,江苏盛剑为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 亿元。 2、2026 年 9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嘉定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6 年 JDDGS 保字第 015 号)。为了担保中国银行嘉定支行与公司签署的《授 信额度协议》(编号:2026 年 JDDGS 授字第 053 号)等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江苏盛剑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3亿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无需另行审议。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效率,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 计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等值外币)。即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40 亿元(含等值外币)。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 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等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其他:上市公司母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张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9.19%股权 法定代表人 张伟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59814645XR 成立时间 2012 年 6 月 15 日 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 301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767.958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从事环保技术、节能技术、环保设备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建设 工程专项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 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 经营范围 术推广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治理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 技术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 机电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设备、风机、通风设备、通 风管道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年6月30日/2026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年 1-6 月(未经审计)/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8,019.16 257,306.9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55,481.42 116,085.71 资产净额 142,537.74 141,221.28 营业收入 31,984.66 89,981.00 净利润 -5,895.14 2,239.16 注:被担保方采用单体财务数据。表格中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最高额担保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项下)》(合同编号:Ec535002609140259188) 1、保证人: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京银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