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5 日 目 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2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3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5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各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由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各项事宜。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的 30 分钟内向证券部办 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等证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请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与质询的,应先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担任,计票员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最终表决结果以决议形式当场公布。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推选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统计表决情况 四、审议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陈学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贺志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钟志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卢现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姜瑞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钟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颖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盛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七、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经 2026 年 9月 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审议,现提名陈学敏先生、贺志勇先生、钟志辉先生、卢现友先生、姜瑞斌先生、王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下共有六个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1.01 选举陈学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贺志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钟志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卢现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姜瑞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学敏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入选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988 年 8 月至 1992 年 6 月,于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工作。1992 年 8 月至 1999 年 6 月,历任公司销售总监、 技术总监;1999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任公司总经理;199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 任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期间共获得 228 件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主导制 订行业标准 3 项,参与制订国家标准 1项,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 3 项, 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 1项,广东省、深圳市专利奖各 1 项、深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项,深圳市技术发明一等奖 1项,发表论文 7 篇,获得著作权 2项。 截至目前,陈学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6,864,974 股,并通过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科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辉科公司 23.81%股权,辉科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206,640 股,陈学敏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19.1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分别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长。除此之外,陈学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贺志勇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 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硕士研究生。1993 年至 2003 年,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二级支行科员、科长、支行行长;2003 年至 2016 年,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支行行 长,分行部门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深圳布谷天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潮州市瀛洲布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8 月 至今,任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