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6-045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382,831,34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03,298股后的381,828,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4,548,414.7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相关规定,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03,298.00股后的381,828,0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81,828,049 股*0.30 元/股= 114,548,414.70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114,548,414.70/382,831,347*10=2.992137 元。每股现金红利=2.992137元/10=0.2992137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92137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 9 号 咨询联系人:刘女士 咨询电话:0797-77720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