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六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19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的要求,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发行人”或“公司”)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诚同达”或“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或“申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核查,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及对本回复的修改 楷体、加粗 目 录 1.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3 2.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 51 1.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297.00万元,用于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杰普特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27%。 请发行人:(1)本次募投项目分两个子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原因,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相关要求;本次募投实施后,是否新增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2)结合公司研发模式、本次募投项目具体研发内容、当前研发进展及后续安排、人才及技术储备、研发难点的攻克情况、客户开发认证情况、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等,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3)结合本次募投各产品的市场需求及竞争格局、公司竞争优劣势、公司现有及规划产能、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产能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构成情况、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相关测算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5)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产品单价、销量、毛利率等指标选取的主要依据,与公司现有产品及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本次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6)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结构等,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4)-(6)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分两个子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原因,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相关要求;本次募投实施后,是否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一)本次募投项目分两个子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原因,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相关要求 1、本次募投项目分两个子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中“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包括“杰普特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杰普特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杰普特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基 75,218.80 67,304.00 地建设项目 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 杰普特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线 产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10,856.20 9,256.00 合计 86,075.00 76,560.00 公司将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主要系两个子项目实施地点不同,其中“杰普特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激光光电智能制造基地,为公司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新取得的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涉及土建工程,建设期预计为 24 个月;“杰普特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光纤激光产业园,为公司现有土地及厂房,建设期预计为 12 个月。因下游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行业对光纤器件的需求迅速增长,公司为尽快提升产能,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抢占市场份额,选择充分利用现有厂房进行部分生产线建设,具有合理性。上述两处建设地点距离较近但分属不同街道,根据主要部门要求需分别进行项目备案。 2、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和光纤器件三大现有主营业务开展,主要用于现有光纤器件产品扩产、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新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 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 为公司现有光纤器件业务中 MPO、MMC、FAU等高密度光互联产 设项目 品扩产项目,旨在提高产品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光通信领域关键 器件的交付能力,与现有业务不存在区别。 打造设备先进、功能全面、运营高效的数字化激光领域研发中心, 杰普特总部及研发中心升 升级研发软硬件平台,以支持公司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开展更多类 级建设项目 型、更具针对性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工作,属于公司研发相关支持性 项目,与现有业务不存在区别。 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和技术研发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 补充流动资金 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稳定经营,属于公司业务运营相关支持性 项目,与现有业务不存在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均不涉及新产品,具体如下: (1)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公司现有光纤器件产品主要包括光纤连接器、光缆组件、光纤阵列单元等,本次“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所涉及高密度光互联产品属于前述光纤器件产品。公司持续从事光纤器件业务已十余年,2025年以来,因光通信行业受 AI算力和数据中心需求增长而快速发展,公司光纤器件产品收入迅速提升,其中高密度光互联产品为随行业发展在原有产品基础上技术迭代产生,不属于公司新增业务,亦不涉及新产品。 (2)杰普特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通过本次杰普特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公司将打造设备先进、功能全面、运营高效的数字化激光领域研发中心,进一步升级研发软硬件平台,开展更多类型、更具针对性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工作,并积极实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在激光相关装备、激光核心器件、激光新材料、数据中心建设以及公共研发平台等五大方面的创新能力,帮助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改善技术水平和产品创新能力,拓展产品矩阵,从多维度解决客户痛点问题,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激光领域一体化解决方案,并通过新产品开发为公司营造新的业绩增长点,提高公司在激光器、激光装备等方面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杰普特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工程、软硬件设备购置等,主要为设备、软件更新及场地建设,不涉及具体新产品。 (3)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2,562.53 万元、145,384.62 万元、207,402.43 万 元和 148,701.84 万元,整体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 30%。随着主营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张,同时下游光通信行业需求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