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8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隆新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 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10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96,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96,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8,8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隆华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6年9月29日(T日)结束。 根据2026年9月24日(T-2日)公布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隆新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隆新转债本次发行96,0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发行数量共计9,6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9月29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隆新转债为787,667,700元(7,876,677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2.05%。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隆新转债总计为1,723,320张,即172,332,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7.95%,网上中签率为0.0016894657%。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 购 数 量 为102,003,842,300 张 ,配 号 总数 为 10,200,384,230 个, 起 讫 号码 为 000000000001-01020038423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9月30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6年10月8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隆新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中签率/配售比例 (张) (张) 原股东 7,876,677 7,876,677 100.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4,923,956 4,923,956 100.00%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2,003,842,300 1,723,320 0.0016894657% 合 计 102,011,718,977 9,599,997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韩志刚获配数量为3,172,698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韩润泽获配数量为1,751,258张,合计数量为4,923,956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29%。 注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3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隆新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6年9月24日(T-2日)披露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 示 性 公 告 》 和 《 发 行 公 告 》 ,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 289 号 电话:0533-5208617 联系人:徐伟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电话:0512-62936311、0512-629363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30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