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12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 议案业经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原激励对象王*因个人原 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9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由 1,140,892,480 股减少至 1,140,402,48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40,892,480 元变更为人民 币 1,140,402,48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 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 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电话:028-67250551 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文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