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7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 本次担保是否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计额度内 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华通安哥拉实业 2.9 亿元人民币 399,879.28 万元 有限公司(以下简 或等值外币 人民币 是 否 称“华通安哥拉”)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基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审议的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担保、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担保及业务履约担保额度下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总额。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934,101.75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279.90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全资境外子公司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由公司作为核心企业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应收账款信息标准化接入模式保理业务)》 《进口保理协议》,开展浦链通业务。基于上述业务相关协议,浦发银行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境外子公司的供应商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公司作为实际买方华通安哥拉的共同债务人对华通国际(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国际”)在保理融资业务项下全部债务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共同还款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张文勇及其配偶郭秀芝、张文东及其配偶陈淑英、张书军及其配偶张瑾、张宝龙及其配偶王潇潇)为浦发银行向公司核定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华通国际本次开展保理融资占用该授信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在年度公司预计的为子公司提供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的额度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均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 2026 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反之不得调剂。 根据上述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相关非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 (HUATONG ANGOLA INDUSTRY, LDA)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 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华通线缆 100% 法定代表人 李志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地 安哥拉本戈省丹德市奥德工业园 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电线电缆及其原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0,789.91 274,456.7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00,624.28 230,461.02 资产净额 80,165.63 43,995.77 营业收入 37,707.88 0 净利润 11,860.71 -5,848.06 (二)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进口保理协议》承诺付款责任,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客户(进口商/买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口保理银行/买方保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1、客户承诺按时履行到期付款责任,保证其将在出口商/卖方出具的发票上注明的付款到期日,按发票所载金额将货款支付给进口保理银行。承诺不以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商业纠纷、商品质量问题、单据不符合要求、欺诈、不可抗力、应收账款转让无效等在内的任何事件为由拒绝履行到期付款责任,并承诺放弃任何形式的抗辩;若客户未按本协议约定在应付账款到期日将应付款项支付至进口保理银行指定账户,而是支付至出口商/卖方或出口商/卖方代理商的账户,进口保理银行有权要求客户再次支付其未收到的款项。 2、进口保理银行在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扣划时,若因客户账户资金不足或无可用资金而造成进口保理银行垫款的,进口保理银行有权采取其认为适合的方式向客户追索。垫款产生的费用和利息、及追索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客户承担。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应收账款信息标准化接入模式保理业务)》承诺付款责任,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1、合作模式:甲方供应商在与乙方签署《保理协议》后,根据乙方要求向甲方一次性发送《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