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9月28日在四方大厦VIP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郗沭阳先生,独立董事孙卫国先生、李成榕先生、谢会生先生、吴海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表决,全部董事均参与并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5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回购价格的规定。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为 10,0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以回购价格上限 50 元/股 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 万股至 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 至 0.36%。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1)。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 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