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326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20.783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4,327.4050万股的0.84%。 3、授予价格(调整后):17.34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7.3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61人,预留授予8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基准年 考核年 业绩考核目标 份 度 第一个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相比2023年增 归属期 2023年 2024年 长率不低于20%;或者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相比2023年增 归属期 2023年 2025年 长率不低于44%;或者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44% 第三个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相比2023年增 归属期 2023年 2026年 长率不低于73%;或者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6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73% 归属期 基准年 考核年 业绩考核目标 份 度 第一个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相比2023年增 归属期 2023年 2025年 长率不低于44%;或者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44% 第二个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相比2023年增 归属期 2023年 2026年 长率不低于73%;或者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6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73% 注: 1、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 质承诺。 业绩完成度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情况如下: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100% X=100% 80%≤A<100% X=80% A<80% X=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80%但不到100%,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80%;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100%,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并购、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授权董事会酌情对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进行还原和调整。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个人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为限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