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3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26年9月24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1,062,500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类权益工具,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不超过2,602.37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4%。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1,545.29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7%;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555.38 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6%;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501.7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的《景旺电子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取消授予资格,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 1.32 万份股票期权及 2.99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669 人调整为 667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55.38 万份调整为 554.06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163 调整为 1,16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1,545.29 万股调整为 1,542.30 万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501.70 万股不变。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总额度由 2,602.37 万股调整为 2,598.06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的《景旺电子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授予日 2026/8/24 授予数量 1,062,500股 授予人数 109人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35.83元/股 ?发行股份 股票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 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6 年 8 月 24 日为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106.75万股,授予价格为 35.83 元/股。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但尚未完成权益登记前,共有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由 110 人调整为 109 人,数量由 106.75 万股调整为 106.25 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A类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88.13 3.39% 0.09% 人员(共99人) B类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8.12 0.70% 0.02% 人员(共10人) 合计 106.25 4.09% 0.11%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二)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批次)A 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预留授予(第一批次)B 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A 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 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 安排 售比例 第一个解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25% 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25% 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25% 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25% 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B 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 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 安排 售比例 第一个解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40% 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 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 字[2026]37888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109 名激励对象缴 纳的投资款人民币 38,069,375.00 元。本次投资款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新 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