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6-05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 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及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 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芯片、模组、天线等产品,预计 2026 年 9 月至 2026 年 12 月,公司与北斗智联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约 1,750 万元,其中,和芯星通销售芯片、模组等产品合同额约 1,300 万元,佳利电子销售天线类产品合同额约450 万元。 截至目前,本年度公司与北斗智联已生效的关联交易合同额 2,155 万元。 综上,公司 2026 年度与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额约 3,905 万元,合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1%,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的相关合同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 1、公司名称: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敬锋 4、注册资本:82330.7263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 年 06 月 28 日 6、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 81 号 2 幢 7、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网联系统及部件、HUD 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需要的导航相关部件);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1 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37.2472% 2 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6.5568% 3 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11.0013% 4 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8.2792% 5 宜宾绿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7.2328% 6 宿迁知来常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 4.8273% 7 重庆广渝智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企业 3.9526% 合伙) 8 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2.1342% 9 成都一汽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2.0441% 10 厦门厚达诺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1.8081% 11 蚌埠高新创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1.6927% 12 张敬锋 自然人股东 1.1155% 13 河南尚颀汇融尚成一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企业 0.9881% 合伙) 1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企业 0.6245% 合伙) 15 徐林浩 自然人股东 0.4958% 合计 100% 9、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6,692.18 312,900.53 负债总额 196,511.37 256,507.21 净 资 产 70,180.81 56,393.32 营业收入 301,411.99 133,811.56 净 利 润 4,204.00 -14,565.67 经核查,北斗智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斗智联16.5568%股权,且委派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国平担任北斗智联董事。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和芯星通、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天线、模组等产品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基于市场价格,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等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采购框架合作协议(和芯星通向北斗智联销售芯片、模组) 甲方(采购方):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 乙方(销售方):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芯片、模组 2.预计 2026 年 9-12 月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13,000,000.00(人民币金 额:不超过壹仟叁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3.支付方式:甲方凭乙方出具合同全款增值税发票并于货物交付 30 天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4.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5.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订单》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接受订单,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同默认《采购订单》要求。对尚未交货的《采购订单》,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 (二)采购框架合作协议(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销售天线) 乙方(销售方):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1.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天线 2.预计 2026 年 9-12 月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4,500,000.00(人民币金 额:不超过肆佰伍拾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3.支付方式:甲方凭乙方出具合同全款增值税发票并于货物交付 90 天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4.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5.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订单》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接受订单,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同默认《采购订单》要求。对尚未交货的《采购订单》,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开展,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法人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交易正常结算,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五、与该关联人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初至今,公司及子公司与北斗智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2,626.70 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额度 1,750 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佳利电子因业务开展需要新增与北斗智联关联交易额合计 1,75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当前市场的基本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