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湖南华民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6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上述综合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同意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 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号)。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云支行签订了《保证承诺书》,同意鸿新新能源向公司下属公司大理鸿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鸿新新能源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理鸿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周丹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923MADE11P274 成立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 经营范围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鸿新电子系鸿新新能源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鸿新电子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鸿新电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1,992.46 16,015.19 负债总额 6,494.31 10,549.59 净资产 5,498.15 5,465.60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9,925.08 5,996.76 利润总额 322.87 -114.28 净利润 261.80 -125.89 注: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云支行 2、债务人:大理鸿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债权限额:陆佰万元整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00,0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2,082.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89%。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承诺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