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思林杰 股票代码:6881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鸿盛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中航路 18 号新亚洲国利大厦 152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中航路 18 号新亚洲国利大厦 1529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 附表......- 14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思林杰、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鸿盛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鸿盛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中航路 18 号新亚洲国利 注册地址 大厦 1529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15-01-27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6 万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鸿盛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26505324A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中航路 18 号新亚洲国利 通讯地址 大厦 1529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长期居住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和地区的永久居留 地 权 杨凤佳 实际控制人 女 中国 深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思林杰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思林杰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深圳市鸿盛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上述减持期间内,深圳市鸿盛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1,145,293 股,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鸿盛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当时股份 4,15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51,5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4,666,80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 年 8 月 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45,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01%。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深圳市鸿盛泰壹 集中竞 2026/8/6- 号创业投资合伙价、大宗 49.50~66.20 1,145,293 1.2301 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 2026/9/23 上述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持有股份 4,151,500 6.23 4,666,807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 4,151,500 6.23 4,666,807 4.999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7 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66,890.00 元,派送红股 26,668,000 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