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预计额度内 是否有反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 上海鼎策融资 30,000 万元 42,906.19 万元 是 否 租赁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202,000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17.71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策”)的 生产经营需要,2026 年 9 月 24 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HT26000285292001 号),为上海鼎策向民生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日常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7.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总额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上海鼎策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许树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DFH38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21 日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楼西 南区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 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经营范围 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 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 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经 /2025 年 1-12 月(经 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142,483.85 144,154.7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80,268.81 84,479.53 资产净额 62,215.04 59,675.17 营业收入 5,238.69 11,692.68 净利润 2,539.88 4,106.6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二)保证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四)最高债权本金:30,000 万元人民币 (五)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七)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 下方式确定: 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根据上海鼎策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促进公司高空作业平台产品销售,增强客户黏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鼎策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管理稳健,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日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7.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外担保总额为 20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71%,担保余额为43,429.35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1%;其中公 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7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3%,担保余额为 42,906.19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