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二六年九月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陈亚仁 吴彩民 黄志宇 李杨 盛波 邢连超 郭伟 郑春燕 林须尧 审计委员会成员: 郑春燕 郭伟 陈亚仁 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何毅 彭昌华 肖学东 林须尧 黄卫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 释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25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6 三、本次对公司的影响...... 26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8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28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0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3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2 发行人律师声明...... 33 审计机构声明...... 34 验资机构声明......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6 一、备查文件...... 36 二、查阅地点...... 36 三、查阅时间...... 36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公司、福蓉科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兴业证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南平铝业、控股股东 指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 业有限公司(曾用名) 冶控基金 指 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冶控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 冶金控股 指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工控集团 指 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指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认购邀请书》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股东会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有效期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并就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上市地点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 3、鉴于授权有效期限届满,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 5、2026 年 1 月 27 日,福建工控集团出具了《关于福蓉科技以小额快速再 本次发行。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流程 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由上交所受理,并收到上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69 号)。 2026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