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4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21,885.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40,766.52 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55,616.52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4.7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铁路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 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续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中 物流”)将为铁路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 (以下简称“农发行巴里坤支行”)的续贷业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是否有反担保 1 广汇物流 铁路公司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7,385.00 万元 连带责任担保 无 2 亚中物流 铁路公司 农发行巴里坤支行 14,500.00 万元 抵押担保 无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 公司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84,9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在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分项担保金 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其中,同意公司 2026 年度向铁路公司新增 509,000 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披 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本次被担保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年度 为铁路公司新增担保金额 70,509.31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时股东会审议担保总额范围内。截至公告日,公司 实际为铁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40,766.52 万元(含本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 (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4.02% 法定代表人 卞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23584777242G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地 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兴业路 1 号 注册资本 478,022.6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 经营范围 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70,882.58 1,045,267.52 主要财务指标 负债总额 532,348.81 604,266.20 (万元) 资产净额 538,533.77 441,001.32 营业收入 82,315.19 191,369.89 净利润 6,586.65 21,176.90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担保金额:7,385.00 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 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其他风险措施: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亚中物流与农发行巴里坤支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人: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2.抵押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 3.担保金额:14,500 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5.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6.抵押物基本情况: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 377 号美居物流园 H 座负一层、第一层及第四层的商业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为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 0212351 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 0212352 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 0212349 号,土地面积 21,331.33 平方米,建筑面积37,529.29 平方米,评估值 45,980.6 万